(一)進出特殊區域通道(包括臨時通道):為保證海關對進出特殊區域的貨車(包括貨物)、客車、人員的有效監管,特殊區域要設置供貨車、客車、人員進出的專用通道。專用通道至少3條,應分別設置進區貨車通道、出區貨車通道、客車及人員通道。進出區客車及人員通道可視情況合為一條,但要留出空間,以備在需要的時候,將客車和人員進、出通道分開。專用通道間有隔離設施,并設有明顯標志。

(二)卡口:貨物通道應設置檢查卡口。在卡口安裝電子閘門放行系統、車輛自動識別系統、單證識別系統、與H2000聯網的電子地磅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卡口與貨物驗放部門實行聯網。卡口硬件應比照海關總署已招標的卡口設備型號、參數標準配置。在客車及人員通道安裝電子閘門放行系統、讀卡器及視頻監控系統。為方便特殊區域人員進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特殊區域設置一個行政卡口,行政卡口必須設置相應監控設施,專人值守,原則上只能進出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特殊區域內設立用于基建車輛進出的臨時出入口,臨時出入口必需設置相應的監控設施,專人職守,在使用完畢后予以關閉或改造成普通圍墻。
(三)驗貨場地:特殊區域卡口附近應設有驗貨專用場地,其面積視具體情況而定。驗貨場地應配有可供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共同使用的驗貨平臺,配置與H2000聯網的電子地磅系統、必備的照明設施等。
(四)監管倉庫:特殊區域內應設有符合監管要求、可供海關及檢驗檢疫部門共同使用的監管倉庫,倉庫內安裝有照明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驗貨平臺應與監管倉庫相接,并可進行鏟車作業。
(五)巡查通道:區內沿保稅倉圍網墻設有供海關監管、檢查的專用通道,橫寬不少于4米。為確保海關24小時監管,沿檢查通道要安裝照明設施。
(六)監控系統:沿特殊區域隔離圍網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保證海關監管區圍網周界無盲區監控。在海關認為有必要實施監控的其他地點,如監管倉庫、驗貨平臺、卡口等處設置適當的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在驗收前安裝到位,并能夠正常運行。所有報警系統設施不能對人身造成傷害。

特殊區域所需配置的視頻監控系統、報警系統,由特殊區域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其他專用的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所需監控設備,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統一配置。具體配置規模,由特殊區域所在地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根據實際業務量提出設計方案,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審批確定。
(七)檢驗處理場所和設施:特殊監管區域內應設有檢驗檢疫所需的熏蒸消毒或銷毀處理場所和設施,符合安全要求,有提醒標志,并配有現場辦公用房、藥品器械庫和必要的消毒器具以及存放待處理物品的防疫庫。距生活和工作區域不少于50米。
(八)特殊區域應建立符合海關、檢驗檢疫監管要求的網絡環境和計算機管理系統,滿足外匯、稅務等部門有關業務監管信息共享的管理需要。
保稅倉圍網